本公司依相關規定訂定並經董事會通過「誠信經營守則」及「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作為董事、經理人、受僱人、受任人等,於從事商業行為之過程中,直接或間接提供、承諾、要求或收受任何不正當利益,或做出其他違反誠信、不法或違背受託義務等不誠信行為,以求獲得或維持利益(以下簡稱「不誠信行為」)之行為規範。除具體規範本公司人員於執行業務時應注意之事項,董事、經理人填寫遵循誠信經營政策聲明書、員工填寫保證書及切結書確認服務期間,不因故意或過失造成侵害公司財產或信譽之行為,同時亦於「員工守則第四十四、四十五條」訂有相關違反誠信經營之懲罰規定,若員工有營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賄賂、佣金者情事之一者,本公司得不經預告終止雇用關係並得依法請求損害賠償,情節重大者則可予以免職之處份。 本公司更要求所有供應商填寫[供應商企業社會責任行為準則承諾書]以書面形式聲明,在道德規範方面,公司或管理人員和員工進行業務往來時,皆不可從事任何欺詐或誘使不誠信的行為
113年誠信經營相關課程
| 職稱 | 姓名 | 內容 |
|---|---|---|
| 董事長 | 李文峰 |
進修日期:
113/06/21
進修機構: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進修課程:
談誠信經營、公司治理與永續發展三大責任守則及案例
進修時數:
3小時
|
| 董事 | 李文琳 | |
| 董事 | 角雨龍 | |
| 董事 | 李卓音 | |
| 董事 | 鄭資盛 | |
| 董事 | 董俊仁 | |
| 董事 | 董怡佳 | |
| 董事 | 陳聰仁 | |
| 董事 | 許元齡 | |
| 董事 | 李敦禮 | |
| 獨立董事 | 陳復銓 | |
| 獨立董事 | 蔡漢威 | |
| 公司治理主管 | 林張惠 |
本公司遵循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及相關法規訂定「供應商企業社會責任行為準則承諾書」及「檢舉制度實施辦法」,於供應商交易前進行評估或後續年度審查時,委請供應商依實際情況出具承諾書,宣達公司於道德規範及企業社會責任規範之宗旨,降低違反誠信經營風險。同時本公司提供內部稽核主管熱線,接收與提交有關利益衝突的訊息。
公司內部亦建立會計和內部控制制度確保誠信經營。稽核主管根據可能不誠信營業行為進行相關風險評估,2024年稽核室抽查各處營運據點服務案件並就該項目列入年度稽核計劃實施查核,如進行販售或更換耗材零組件等買賣交易中的貪腐風險評估,並未發生重大貪腐風險,亦無因供應商/協力廠商/經銷商發生貪腐違規行為而終止合約或未續約之情事,惟仍有極少數員工發生未依服務作業銷帳作業規定等違紀案件,個案處理申誡或記過等處分以示警惕。
本公司建立內部和外部檢舉熱線,讓相關人員得報告給公司指定的內部稽核人員和法務人員,以進行調查任何道德違規行為。
於公司官網提供檢舉專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