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事實發生日:102/01/14
(二) 契約或承諾相對人:日本三洋電機株式會社(以下稱「日本三洋」)
(三) 與公司關係:關係人
(四) 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
1. 商標授權合約: 102/1/14-107/1/30
2. 售後服務合約: 102/1/14
3. 終止合約: 102/1/14
(五) 主要內容及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
1. 商標授權合約及備忘錄:由於日本三洋已決定逐步停用“三洋”品牌並全球性地將品牌變更為“Panasonic”,面對日本三洋此一單方決定,台灣三洋除要求日本三洋應比照其於其他國家撤資時與當地合作夥伴協議之內容,給予台灣三洋適當的緩衝期及最優惠之條件,並於今日與日本三洋簽署商標授權合約,約定本公司可在未來五年繼續使用「SANYO」標誌及於授權產品上使用「SANYO」商標。日本三洋另同意無償將「健康」、「媽媽樂」商標移轉予本公司。日本三洋另同意負擔本公司因變更商標、拋棄及銷毀載有原商標之廣告看板及招牌等所支出之部分費用。
2. 售後服務合約及備忘錄: 本公司業與日本三洋簽署售後服務合約,約定本公司不再提供日本三洋品牌之PHS手機、投影機、數位相機及按摩椅產品在台灣之售後服務,而僅負責其餘日本三洋進口產品在台灣之售後服務。日本三洋應依約供應本公司提供售後服務所需之零組件,並於本公司網站公告日後在台灣負責日本三洋品牌之投影機、數位相機及按摩椅產品售後服務廠商。雙方並已簽定備忘錄,由日本三洋提供擔保金,作為日本三洋或日本三洋指定之服務廠商未對日本三洋品牌投影機及PHS提供售後服務,而致本公司所生損害時賠償之用。
3. 終止合約:本公司業與日本三洋簽署終止合約,同意終止雙方現行之「合弁事業提攜基本契約書」、「技術援助契約書」、「合弁事業協議書」等合約;於雙方簽定終止合約後,除商標授權合約及售後服務合約、關於銷毀廣告看板費用之備忘錄、洗衣烘衣機(型號AWD-1028T)檢測修理費用合約、日本三洋提供台灣三洋售後服務所需零組件之合約,以及上開合約及備忘錄之增補外,雙方確認並無其他仍有效之合約,且在法律容許之範圍內,彼此間不再互負任何義務。
(六) 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台灣三洋將逐步降低對三洋品牌之依賴度,並發展自有品牌。
(七) 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因應日本三洋撤資。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